AED簡介
ㄧ、什麼是AED?
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稱為「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是一台能夠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脈搏、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因為使用的方式相當容易,開啟機器時會有語音說明其使用方式,並有圖示輔助說明,就像使用「傻瓜相機」一樣簡單,所以,坊間稱之為「傻瓜電擊器」。
根據衛生福利部近年國人十大死因統計,心臟疾病皆高居十大死因的前三名。心臟疾病所造成的死亡,許多是以突發性心跳停止的形式發生,而電擊正是可以使心臟恢復正常心跳的方式。文獻指出,因突發性心律不整而導致心跳停止的個案,如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成功率將遞減7-10%。因此,傷病患的存活是和時間和死神的賽跑,如果將AED設置於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供民眾搶救時使用,可降低該類傷病患到院前死亡率。
搶救突發性心跳停止的傷病患,一方面要趕快施行CPR(心肺復甦術),進行胸外按壓,使血液持續循環,提供身體重要器官氧氣、另一方面則需要利用電擊器進行去顫,使心臟恢復正常跳動。所以,我們可以說,CPR與AED電擊是相輔相成的救命搭檔。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1、14條之2增修條文於102.1.16業經 總統公布。其後,衛生福利部陸續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102.5.23)、發布「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102.7.11)、函頒「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安心場所之認證作業原則」(102.7.22),未來政府部門將持續與各界一同推動公共場所設置AED,將緊急救護向前延伸到事發現場,期共同營造國人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相關資料請參考: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 http://tw-aed.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