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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廣告審查許可及展延申請

                藥物廣告審查許可及展期申請

申請方式

親送或郵寄下列應備文件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地址:22006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3)

應備文件

1. 請至「新北市政府網路e櫃台」首頁》業務機關》衛生局》「辦理藥物廣告申請暨展延」申請項目(網址: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SubjectCaseItem.action?subjectCd=08&subjectDesc=%E5%81%A5%E5%BA%B7%E9%86%AB%E7%99%82%E5%B0%88%E5%8D%80)下載相關作業表單。

2. 依據欲申請廣告審查之產品類別,分別下載「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藥品廣告申請須知」、「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療器材廣告申請須知」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中藥藥品廣告申請須知」,並依申請須知規定檢附應備文件。

作業時間

1. 新案件需14天,展延案件需7天。

2. 若文件不齊全或廣告內容有疑慮需函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釋示者,則視案情需要將延長辦理時間。

繳費時間及方式

於廣告審核通過後,將由專人通知收取規費,可使用郵政劃撥或悠遊卡繳納規費。

聯絡窗口

藥物廣告審核小組,電話:(02)22577155分機23332350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