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廣告審查許可及展延申請
藥物廣告審查許可及展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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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親送或郵寄下列應備文件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地址:22006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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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1. 請至「新北市政府雲端櫃台申辦e服務」首頁》健康醫療專區》第19項「辦理藥物廣告申請暨展延」申請項目(網址: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Index.action)下載相關作業表單。 2. 依據欲申請廣告審查之產品類別,分別下載「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藥品廣告申請須知」、「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療器材廣告申請須知」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中藥藥品廣告申請須知」,並依申請須知規定檢附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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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間 |
1. 新案件需14天,展延案件需7天。 2. 若文件不齊全或廣告內容有疑慮需函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釋示者,則視案情需要將延長辦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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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時間及方式 |
於廣告審核通過後,將由專人通知收取規費,可使用郵政劃撥或悠遊卡繳納規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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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 |
藥物廣告審核小組,電話:(02)22577155分機2333、2332、2232。 |
- 資料更新:115-01-05 09:17
- 資料維護: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