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宣導
菸害防制法修法七大重點(60秒2D動畫影片)菸害防制法修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上路囉 !!!
修法重點看這裡,保護荷包要注意看喔~
未滿二十歲禁止吸菸
任何人任何地方,都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電子煙
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酒吧及夜店
指定菸品(加熱菸)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菸具),應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始可製造、輸入及販售
加重罰則: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風險評估審查加熱菸
▶️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000萬~5,000萬
▶️販賣者可處20萬~100萬元
▶️供應者可處1萬~25萬元
▶️使用者可處2,000元~1萬元
菸品包裝警示圖文面積由35%增加至50%
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
修法七大重點影片看這
https://reurl.cc/MRjGXX
一圖五則 檔案下載
尺寸:長、寬各為420毫米、297毫米,或297毫米、210毫米。
「販售菸品停看聽」宣導文宣 檔案下載
禁菸標示 檔案下載
加熱菸沒有燃燒一樣有害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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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項6_0419菸品展示宣導摺頁(項目6)_compressed.pdf | 401 | 1698KB |
跑馬燈.doc | 334 | 14KB |
菸害防制法之七大重點懶人包.pdf | 832 | 4944KB |
菸害防制法60秒影片分鏡圖片.pptx | 435 | 7548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