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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級裁罰講習

三四級毒品裁罰講

Q&A-問題與回答:

一、什麼是毒品危害事件裁罰講習?

 (一)施用三級毒品,沒有刑事責任,但會處罰鍰及命接受毒品危害講習

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
        「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無正當理 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少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規定。…」

→所以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是處罰緩及接受毒品危害講習。

2.立法理由:

 鑑於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之成癮性較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為低,兼以多屬娛樂暫時施用,並無科以刑罰或施以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必要,且根據國際麻醉藥物管制局2006年之年度報告,歐洲減少對個人使用毒品行為的刑事制裁並贊成行政處罰。為使持有或施用者有所懲儆,宜科以罰鍰並施以毒品危害講習,使施用此類毒品者了解毒品之危害,並正確認識用藥之安全衛生,爰增列第二項規定。
 

(二)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

1. 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裁處:此部分可參考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2條之規定。 

2.裁處之裁量範圍,此部分可參考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之規定: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六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四小時以上六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3.應受講習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毒品危害講習者,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以怠金,該部分可參考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

二、我有不可抗力的事由,需要請假怎麼辦?

1、如因病、服刑、服役、受保安處分、動員機關之召集或徵集等正  當理、動員機關之召集或徵集等正當理由(上班、出國不算請假理由),而不克參加本市裁罰講習時,請填寫附件「新北市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異動申請表」並附上相關佐證文件,於講習 3 日前將資料傳真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經判定核可後,將另行函知講習日期。

 2、入監服刑者需向監所申請相關證明並傳真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俾利暫緩案件作業程序進行,其處分並不會因為入監執行而抵免,待服刑者出監後,請主動與衛生局連絡安排補課日期。

三、我需要換講習時間該怎麼做?

傳真申請:請親筆填寫附件「講習異動申請表」後,於講習3日前傳真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傳真電話:(02)2257-6453,並來(02)22586090確認申請程序完成。

四、我長期在外地,可以換縣市上講習嗎?

1、倘居住於新北市以外之縣市,不便前來新北市參加講習者,請主動填寫「講習異動申請表」,同樣於講習 3 日前將資料傳真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轉介至其他縣市衛生局參加講習。

2、資料傳真至(02)22576453 後,請電洽(02)22586090 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講習承辦人確認申請程序完成,資料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

3、若未依規定參加講習及於講習 3 日前完成請假程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將依行政執行法第 30 條規定,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 5,000 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怠金處分。

五、如遇講習當日新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該日停課1次,本局將另行通知補課時間。

六、講習現場注意事項:

(一)講習當日請攜帶個人身分證案件處分書,並在早上 10 點前至講習現場完成報到。講習開始後,不得擅自離開現場,每堂課程均需確實簽到,未簽到完成、遲到或點名未到者,視同該次缺席。每節講習課程開始 10分鐘內需回到講習現場,遲到或早退視同當天曠課。

(二)講習現場嚴禁吸毒、攜帶違禁品、從事不法之行為,經工作人員發現,將報請執法人員前來處理,並視同該次缺席。

(三)講習現場嚴禁吸菸(衛生園區內外綠色禁菸線均為禁菸場所,違反規定者如遭查緝可處新臺幣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罰鍰 1 萬元以下罰鍰)、喝酒、嚼檳榔、聊天喧嘩、睡覺、滑手機,且手機需關機或靜音,若經勸導仍不配合者,將要求離開,並視同該次缺席。

(四)若請人冒名頂替簽名、上課,將依刑法第 214 條登載不實罪,衛政單位將移請警政單位處理。

(五)受處分人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處分,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衛政單位將報請警政單位進行後續處置。

七、有線上課程嗎?

為增加裁罰講習受處分人之完課便利性,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結合「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與「E等公務園學習網」,提供6小時線上毒品危害防制課程授課模式,若您有意參加此計畫請填妥「講習異動申請表」於講習前3日傳真至(0222576453並來電(0222586090確認傳真成功與否,資料不全者將不予受理。

 

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址 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

E等公務園網址  https://elearn.hrd.gov.tw/index.html

如您想諮詢毒品相關問題,或是需要專人提供您心理或戒癮等方面的協助,歡迎撥打免付費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 0800-770-885(請請你、幫幫我) 。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113講習異動申請表1130220更新.pdf 62 727KB
臺北E大電腦版-操作辦法(113更新).pdf 48 883KB
臺北E大手機版-操作辦法(113更新).pdf 53 808KB
E等公務園電腦版-操作辦法(112更新).pdf 46 1749KB
E等公務園手機版-操作辦法(112更新).pdf 32 288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