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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醫療性凍卵服務計畫

 

主旨:徵求新北市醫療性凍卵服務計畫之特約醫療院所,以嘉惠本市市民。

 

公告事項:

一、為助罹癌女性規劃生育,本市自113年7月1日起提供醫療性凍卵服務。

二、實施日期:自113年7月1日起實施。

三、醫療院所資格:區域級以上醫院且為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四、服務對象:

 (一)設籍或配偶設籍新北市之40歲以下罹癌女性,且經醫師評估因罹癌或治療影響不孕者。

 (二)當年度凍卵療程無申請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

五、服務對象完成凍卵療程,每案申請服務費用上限3萬元,終生1次。未依規定者不予支付費用。

六、請簽署契約書一式3份(用印後)函復本局。有相關疑問可洽(02)225775155分機1756 林小姐。 

七、服務地點:合約醫療院所(請點)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附件1-新北市醫療性凍卵服務計畫_1130619.pdf 145 101KB
附件2-新北市醫療性凍卵服務 契約書_1130619.pdf 105 139KB
附件3-新北市醫療性凍卵服務 需求表單_1130619.pdf 90 193KB
1130619-新北市醫療性凍卵服務計畫-用印公告.pdf 101 2484KB
  • 資料更新:113-10-11 10:16
  • 資料維護:健康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