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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長照特約公告

有意願特約合作的單位,請下載閱讀以下資料並完成申請文件,需備文以掛號方式寄回本局高齡及長照科辦理

01 新北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實施計畫(108年3月)

02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行政契約書(107年12月)

03 長照服務特約廠商規格 (108年3月更新)

04-1 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特約申請表(108年3月)

04-2 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特約申請表(填寫範例)

06 長照人力清冊 (本項目亦可自長照人力管理系統產出)

07 新北市長照服務特約申請檢核表(108年3月)

08 新北市A特約計畫書(108年3月)

09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辦理特約(含訓練)需知(107年12月更新版)

10 照顧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服務提供單位申請表(107年12月更新版)

11 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特約變更申請表(108年3月)

12 新北市長照服務特約第一次契約變更書(107年12月更新版)

13 108年12月失能人口推估資料 (請各單位先行依本份資料評估)

14 新北衛高字第1081290190號公告-BCDG服務契約書(範例)
    (1) 照顧服務(B碼)契約書範本1081031
    (2) 專業服務(C碼)契約書範本1081028
    (3) 喘息服務(G碼)契約書範本1080802

15 新北衛高字第1081065786號公告-A服務契約書(範例)

註:
本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以下簡稱A單位)乃經簽訂特約,取得申報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AA01)、照顧管理(AA02)支付之單位。有鑒於A單位服務品質攸關個案照顧計畫安排與服務連結效率,次查本市A單位已達50家,故為均衡區域發展並落實在地化,擬依107年辦理經驗酌予調整審查與核定方針如下:
一、特約A單位宜設有在地服務據點(以至案家車程30分鐘內為宜)。
二、投入人力合理性納入考量,每一行政區至少配置1位個管人員。
三、為落實醫養結合政策,A單位應與居家醫療整合照護醫事機構簽訂合作意向書。
四、為利個案管理人員之專業發展,個案管理人員之認定與培訓依中央108年6月份公告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須知及修正對照表(請參考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特約相關資料專區),秉其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