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衛醫字第1110224536號函附件-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修正規定.pdf 268 109KB
修正對照表.pdf 218 9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