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藥物濫用醫療支持服務
新北市婦女藥物濫用醫療支持服務方案
為使藥癮個案家庭能有更完善之醫療服務,將以具醫療需求之藥物濫用女性及藥癮者配偶為核心服務對象,適當提供生育保健、母嬰照護、戒癮醫療、傳染病防治及心理諮商等相關服務。
如果我申請這個服務,醫院會不會通報警察?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只要您是還沒被警方查獲前,主動到衛生福利部指定的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並不會將您通報給檢警單位。
我有需求也有意願接受醫療服務,可以獲得哪些協助?
項目 |
說明 |
生育保健 |
裝置子宮內避孕器 中止妊娠 結紮手術 |
母嬰照護 |
部分自費產檢補助 新生兒檢查(新生兒藥物濃度檢驗、血液檢查、重要器官缺損之超音波檢測) |
傳染病防治 |
HIV、BC肝篩檢 |
成癮評估 |
成癮評估,視評估結果可轉介替代治療、非海洛因戒癮治療等其他心理健康資源 |
心理治療 |
心理諮商、行為治療諮商 |
申請這個服務有什麼限制嗎?
- 具醫療服務需求之藥癮女性個案及藥癮者配偶。
- 個案有意願接受醫療服務需求。
- 部分侵入性治療或檢查,未成年人需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如您想諮詢毒品相關問題,或是需要專人提供您心理或戒癮等方面的協助,歡迎撥打免付費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 0800-770-885(請請你、幫幫我) 。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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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婦女藥物濫用醫療支持服務轉介單.pdf | 71 | 19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