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護眼方案專區
1.對象:就讀本市國小1至6年級的所有學童及幼兒園中、大班視力檢查疑似異常之學童,全面進行免費視力篩檢,掛號費、檢查費都由市府編列預算支應。
2.檢查項目:散瞳前驗光、裸視視力、最佳矯正視力、裂隙燈檢查及散瞳後驗光。
3.執行方式:只要國小學童持「家長通知及同意書」(可向合約院所索取),幼兒園中、大班學童持「疑似視力異常轉介單暨家長通知及同意書」,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即可享受這項福利。
1.期望學校、家長、醫師、政府共同合作的都會型防治模式,並特別著重在高度近視的後續介入。
2.建立家長帶學童至眼科醫師每年定期專業完整的視力檢查行為機制。
3.早期發現高度近視高風險群,遵守醫師醫囑診治,並進行個案追蹤及衛教。
4.對特定年齡層指定施行。
5.以實證為基礎的介入,並監測評估機制。
學童護眼方案每年免費提供1次,可由家長自行決定於何時檢查使用。
本方案於掛號時指定施作學童護眼方案,並出示家長通知及同意書(可向合約院所索取),即可接受每年一次之視力檢查,無須過健保卡,也不用負擔費用。
本方案之檢查流程是經過眼科醫師製訂之標準作業流程,散瞳劑可量測學童之正確視力,及早發現假性近視問題,並可檢查出眼底可能之疾病,以利治療,如有疑慮,可請您簽名並標註「不接受散瞳」於紀錄表及同意書。
合約醫療院所除了新北市,還有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如須要確切名單可以至本府衛生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兒童保健>視力保健服務查閱或詳如附件。
確認家長填寫同意書後,由合約眼科醫療院所進行「專業視力檢查及散瞳後驗光」。每年免費檢查1次。
一般檢查開始時間為每年1月初至每年12月底,如有更動服務期間,會再請學校通知。
如經合約醫療院所確認學童資格可施作,院所可現場提供同意書,請家長填寫完畢後即可檢查。
若家長未攜帶學童相關證件,請醫療院所先提供服務,事後打電話詢問補正。
請家長持健保卡,另行約診矯正治療。
- 資料更新:112-07-2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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