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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對象:設籍本市,曾經孕育過脊裂兒再次懷孕之婦女。
二、補助方式:第二孕期產檢時,提供母血甲型胎兒蛋白(AFP)篩檢費用補助最高300元。
三、檢附資料:
1.曾孕育脊裂兒之診斷證明
2.戶口名簿正本
四、申請流程:至產檢醫事機構於第二孕期進行產檢時檢附前揭資料,篩檢母血甲型胎兒蛋白(AFP)可直接減免篩檢費用。
新北市提供設籍本市,曾經孕育過脊裂兒之婦女,再次懷孕時,可享有第二孕期母血甲型胎兒蛋白(AFP)篩檢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