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局管理
辦理藥局設立登記申請
申請方式 |
可親送下列應備文件至「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辦理 |
應備文件 |
1.藥商(局)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民)表一】(若以郵寄方式申請,請在文件上蓋公司大小章)。 |
作業時間 |
6天 |
繳費時間及方式 |
審核後繳費,執照規費1,000元、藥師執照300元 |
聯絡窗口 |
食品藥物管理科王先生,電話:(02)22577155分機2358 |
- 資料更新:113-06-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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