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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現那些警示症狀就應該要就醫?

居家照護期間,若出現以下警示症狀時,請立即聯繫所屬責任醫院或119、或依衛生局規劃或指示,以防疫車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醫院,惟應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與他人交談,報到時主動告知院所為確診個案。

1. 喘(坐著就會喘)或呼吸困難
2. 持續胸痛、胸悶
3. 意識不清
4. 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5. 無發燒(體溫<38度)之情形下,心跳>100次/分鐘
6. 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
7. 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