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藥商設立登記申請
辦理藥商設立登記申請
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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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親送或郵寄下列應備文件至「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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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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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商(局)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民)表一】(若以郵寄方式申請,請在文件上蓋公司大小章)。
2.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一張】(若以郵寄方式申請,請在文件上蓋公司大小章)。
3.負責人私章、公司章。
4.公司章程及股東名冊(非公司組織者免附)】(若以郵寄方式申請,請在文件上蓋公司大小章)。
5.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驗後發還)及影本一份(非公司組織者免附)。
6.商號登記表(非商號免附,商號尚未設立需檢附商號預查表)。
7.藥商(局)營業場所位置圖暨設備略圖【(民)表二】(若以郵寄方式申請,請在文件上蓋公司大小章)。
8.藥商(局)設立(異動)現場調查表【(民)表三】。(醫療器材製造業免附)(若以郵寄申請,請在文件上蓋上公司大小章)
9.藥事人員(異動)登記申請書【(民)表四】(無須登記藥事人員者免附)。
10.藥師(生)入會公會證明(無須登記藥事人員者免附)。
11.藥師(生)照片二張及私章(無須登記藥事人員者免附)。
12.藥師(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無須藥事人員者免附)。
13.藥事人員證書正本及影本一份(無須藥事人員者免附)。
14.藥師(生)在職證明一份(無須登記藥事人員者免附)。
15.二年以上調劑經驗之證明(藥局負責藥師檢附)。
16.委託書、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驗後發還)及正反面影本1份(限非本人親自辦理者)。
17.技術人員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一張(非醫療器材製造業免附)。
18.技術人員學歷證明影本正反面一張(非醫療器材製造業免附)。
19. 技術人員在職證明1份(非醫療器材製造業免附)。
20.工廠登記證相關資料影本(非製造業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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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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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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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時間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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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後繳費,執照規費1,000元、藥師執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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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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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科王先生,電話:(02)22577155分機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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