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藥商執照污損換發申請
辦理藥商執照污損換發申請
申請方式 |
可親送下列應備文件至「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辦理 |
應備文件 |
1.藥商(局)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民)表一】。 |
作業時間 |
2天 |
繳費時間及方式 |
審核後繳費,執照規費1,000元 |
聯絡窗口 |
食品藥物管理科王先生,電話:(02)22577155分機2358 |
應備文件:請至本局網站下載執照污損換發表格(網址路徑: https://www.health.ntpc.gov.tw/,本局首頁-市民服務-申請案件(申辦e服務)-第5項辦理藥商執照污損換發申請下載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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