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不含萊克多巴胺自願性標示貼紙申請方式
豬肉不含萊克多巴胺自願性標示貼紙申請方式
一、準備資料:
(一) 店內菜單
(二) 豬肉食材來源憑證
(三) 豬肉食材檢驗報告
二、申請及領取方式:
(一) 現場申請:請備妥上述資料,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新北市英士路192之1號3樓),填寫「豬肉不含萊克多巴胺自願性標示貼紙申請表」向本局核備後領取,並請將張貼後照片回傳本局備查。
(二) 通訊申請
1. 申請方式:請備妥上述資料,並填寫「豬肉不含萊克多巴胺自願性標示貼紙申請表」,將資料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局核備,本局將郵寄標示貼紙予貴單位,並請將張貼後照片回傳本局備查。
2. 連繫方式:
(1) 連絡人:陳先生
(2) 連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2269
(3) 連絡地址:新北市英士路192之1號3樓
(4) 傳真:(02)22536548
(5) 電子郵件:ntpc24103@ntpc.gov.tw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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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不含萊克多巴胺自願性標示貼紙申請表.pdf | 1335 | 4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