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物質檢驗
1.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檢驗方法或建議檢驗方法。
2.檢驗成分:
三聚氰胺、塑化劑、順丁烯二酸、3-單氯丙二醇(3-MCPD)、皂黃、芥黃(Auramine)、二甲基黃/二乙基黃(Dimethyl yellow)、鹽基性桃紅精(Rhodamine B)、蘇丹色素(Sudan dyes)等非法物質。
3.檢驗小知識:
近10年來,陸續發生許多食品安全事件,如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2011年塑化劑事件、2013年順丁烯二酸化製澱粉事件、2014年豆干違法使用工業用染劑皂黃及二甲基黃等,本局於事件發生當下,立即依據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之建議檢驗方法建立檢驗技術,並抽驗市售產品使消費者安心,後續除加強源頭管理外,持續定期抽檢驗以監控食品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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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更新:108-05-1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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