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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傳性疾病補助(羊膜穿刺補助)

一、孕婦可至產檢醫療院所進行檢驗,每案可減免新台幣5,000元整:

(一)34歲以上孕婦。

(二)孕婦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本人或配偶罹患遺傳性疾病。

2.曾生育過異常兒。

3.家族有遺傳性疾病。

(三)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270分之1者。

(四)孕婦經超音波篩檢,胎兒有異常可能者。

二、低收入戶、居住於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34歲以上孕婦或曾生育過先天異常兒者,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台幣3,500元整。

三、孕婦亦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資格審查通過之臨床細胞遺傳學檢驗機構接受檢查,有關檢驗機構名單請連結以下網址: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83&pid=411&sid=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