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孕前健康檢查
一、補助對象:
已婚未生育第一胎,配偶任一方設籍本市之市民及其配偶,每人享有1次免費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服務。
二、準備文件:
1.身分證
2.健保卡(若為無身分證或健保卡之外籍配偶,則需攜帶護照或居留證)
三、檢查地點:
112年合約醫療院所(請點)
四、申請流程:
受檢者須檢具身分證及健保卡,逕自本市合約醫療院所進行檢查,相關證件經承辦之醫療院所人員確認無誤後影印1份留存備查。
(可先電洽合約醫療院所預約,以減少等待時間。)
五、檢查項目:
男性:
1.基本資料及身體檢查(含基本資料、健康史、一般檢查、家族史等)
2.血液常規檢驗
3.尿液常規檢驗
4.精蟲分析
5.愛滋病篩檢
6.梅毒篩檢
女性:
1.基本資料及身體檢查(含基本資料、健康史、一般檢查、家族史等)
2.血液常規檢驗
3.尿液常規檢驗
4.愛滋病篩檢
5.梅毒篩檢
6.水痘抗體篩檢
7.德國麻疹抗體篩檢
8.甲狀腺刺激素檢查
9.披衣菌抗體檢查
★如有家族病史可加做地中海型貧血篩檢。
六、檢查費用:
前述檢查項目全額免費(需自付掛號費及診察費)。
七、注意事項:
1.已生育之民眾不在本計畫實施對象內。
2.市民及其配偶若一方設籍新北市,另一方為外籍配偶或新住民(有護照或居留證),亦可同時接受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服務。
3.符合資格者,每人可享有1次婚後孕前健康檢查補助,若經查重複接受補助者,則需自付重複補助之費用。
八、其他說明:
本方案自112年1月1日起將調整補助對象及女性檢查項目,已於111年12月30日調整公告內容(原計畫截至111年12月31日止)。
1.服務對象:已婚未生育第一胎,配偶任一方設籍本市之市民及其配偶,每人享有1 次免費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服務,若經查重複接受檢查者,則需自付重複檢查之費用。
2.女性檢查項目:新增甲狀腺刺激素及披衣菌抗體檢查等兩項檢查。
醫療院所簽約事宜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