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專區
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已於107年9月6日經本市議會三讀通過,本府於107年12月24日公告實施。其施行目的為規範食品從業人員教育訓練、消費者食安教育、食品販製場所查驗、農畜水產品批發市場源頭監控機制宣導監督落實、食品廢棄流向掌控及食材追溯追蹤資訊揭露等重要事項,冀由此串接起新北市整個食品鏈管理,緊扣每一個食品供應環節,落實食品原料的源頭、食品的製程、保存、銷售等過程,進行全程管理,以健全本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整體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之品質,藉以促進消費者權益及國民健康。
- 資料更新:112-07-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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