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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服務申請及流程

本市長照服務申請流程,申請至核定將於12個工作天內完成

申請時請檢附以下2份文件

1.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請點我下載

2.長期照顧服務個人資料應用說明及知情同意書:請點我下載

申請流程
1. 失能市民(老人、身心障礙者)
2. 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請 (申請管道如下)
3.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受理案件
4. 照顧管理專員到府評估
5. 擬訂/核准各項長期照顧補助與計畫
6. 連結服務
7. 定期評估、覆評

評估需準備項目:

必須提供:
1.被照顧者(個案)資料(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居住地址、戶籍地址、欲申請服務項目、主要聯絡人聯絡方式)。
2.主要照顧者資料(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個案關係(共19項)、聯絡方式(市話、手機)、有無身障證明等)。
3.次要照顧者資料(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個案關係(共19項)、聯絡方式(市話、手機)、有無身障證明等),若沒有次要照顧者的話可不需提供。

註:必備項目2及3為配合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30日衛部顧字第1101962239號函內容新增(來文請點),並於到府評估時提供。

選擇提供(本項可於到府評估時再提供):
1.被照顧者(個案)身障證明
2.被照顧者(個案)外勞聘僱證明
3.被照顧者(個案)相關疾病診斷證明

 

本市長照服務可透過以下方式申請

1.各窗口申請:

‧新北市各區公所
‧衛生所
‧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

2.電話申請

手機、市話請撥長照專線1966, 或與本市各區長期照顧服務管理中心聯絡

3.網路線上申請:

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連結請點:「點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