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求「委託醫院自費癌症篩檢結果上傳」合作醫院
公告事項:
一、醫療機構申請資格:可執行「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乳房攝影檢查或口腔黏膜檢查」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院。
二、實施期間:本契約自雙方代表簽字後即行生效,若任何一方欲終止,需提前7個工作天以書面方式告知另一方,且本終止不影響在終止前雙方已執行之部分。
三、實施內容:邀請及宣導至醫院接受自費癌症篩檢,且符合服務對象資格民眾同意將篩檢結果上傳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癌症篩檢與追蹤管理資訊整合系統」或「衛生福利部-口腔癌篩檢追蹤系統」,經系統勾稽為有效個案,提供合約院所每案100元。
四、服務對象資格本局將於每年12月20日前,函文周知合約院所並公告於本局局網,114年度服務對象如下:
(一)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居住新北市50歲至未滿75歲民眾,完成非預防保健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且113年未接受預防保健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
(二)乳房攝影檢查-居住新北市45歲至未滿70歲婦女,完成非預防保健乳房攝影檢查,且113年未接受預防保健乳房攝影檢查。
(三)口腔黏膜檢查-居住新北市30歲至未滿80歲有嚼檳榔(含已戒)或吸菸習慣之民眾,完成非預防保健口腔黏膜檢查,且113年未接受預防保健口腔黏膜檢查。
四、符合申請資格之醫院,請將用印後契約書一式3份(雙面列印且含騎縫章),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本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4樓健康管理科)。
五、相關附件請點擊:公告、行政契約書、篩檢名冊,相關疑問可洽(02)22577155分機1672張小姐、分機1677蔡小姐。
- 資料更新:114-01-22 11:43
- 資料維護:健康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