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共同照護網
重要公告:本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展延申請,自113年9月4日起改為線上申辦,本局不再受理紙本文件。申請連結如下:
為推動糖尿病的早期預防、早期診斷治療及預防合併症的發生,本市配合中央政策推動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輔導轄區醫療院所組成照護團隊,參與健保署糖尿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醫事人員取得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證書相關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執業登記在本市的醫事人員(含醫師、護理專業人員、營養專業人員、藥事專業人員)
二、申請方式:請至本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申請(展延)線上申辦,並上傳以下資料:
(一)認證申請:
1.新北市糖尿病共照網醫事人員認證申請書(下方須親筆簽名)
2.醫事人員證書
3.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正反面
4.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專業知識」課程電腦考試通過證明(有效期限3年,不限本市辦理的場次)
5.見實習通過證明(不限本市醫事機構)
6.照護管理課程4小時通過證明-課程名稱:「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照護管理課程(限醫事人員)」(可至臺北e大選課)
註:
1.醫師具內分泌暨新陳代謝專科資格,請上傳證書,免附上述4、5文件
2.具中華民國糖尿病衛教人員合格證書(CDE)者,請上傳CDE證書,免附上述4~6文件
3.由其他縣(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轉入本市,請上傳效期內「原縣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證書,免附上述4~6文件
4.證書遺失申請補發者,請上傳認證申請書、醫事人員證書、執業執照正反面及切結書。
(三)展延申請:
1.新北市糖尿病共照網醫事人員展延申請書(下方須親筆簽名)
2.醫事人員證書
3.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正反面
4.本市核發的糖尿病共照網證書(須在效期內)
5.學分證明:
(1)醫師及藥事專業人員:6年內取得48小時學分認證
(2)護理及營養專業人員:6年內取得72小時學分認證
(3)學分相關規範請至本網頁下載「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認證基準(1030314)」及「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認證基準附件一至五」
三、申請展延,請於到期前6個月內向本局提出申請。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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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實習名冊.ods | 431 | 12KB |
3.見(實)習課程申請表.odt | 2212 | 9KB |
5-1.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基準(1030314).odt | 2291 | 22KB |
5-2.附件一_五--糖尿病共照網認證基準(1030314修-final) (3).odt | 2104 | 63KB |
- 資料更新:114-06-13 16:57
- 資料維護: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