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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定辦理兒童發展評估鑑定醫院補助計畫

  一、服務對象

設籍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6歲以下兒童;或已屆滿6歲兒童,但未到入學年齡,或已取得緩讀證明者。

二、檢查服務項目內容:

(一)補助項目:

評估補助項目有14項:小兒神經科、兒童心智科、兒童復健科、小兒遺傳內分泌、聽力評估(兒童聽力)、視力評估(兒童視力)、臨床心理評估(智能衡鑑)、物理治療評估(兒童物理)、職能治療評估(兒童職能)、溝通語言評估(兒童語言)、社會工作評估(家庭功能)、殊教育評估(教育評量)、耳鼻喉科、其他。

(二)補助金額:

1.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核定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

評估3項補助新臺幣2,500元、評估4~5項補助新臺幣3,000元、評估6~7項補助新臺幣3,500元,評估8項(含以上者)補助新臺幣4,000元。

2.非屬國健署聯合評估中心本市評估鑑定醫院:

評估3項補助新臺幣1,500元、評估4項補助新臺幣2,000元、評估5項補助新臺幣2,500元、評估6~7項補助新臺幣3,000元,評估8項(含以上者)補助新臺幣3,500元。

三、計畫期程:自113年1月(或簽約日)起。

四、辦理單位:本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

五、醫院資格及公告

六、契約書金額給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