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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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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標題
發布科室
2018-11-20
以奶油、布丁、果凍、水果或易變質、腐敗之餡料或充餡之蛋糕、派等,應貯放於攝氏7℃度以下冷藏櫃內。[十九(二)]—烘培業
2018-11-20
未包裝之烘焙食品販賣時,應使用清潔之器具裝貯,分類陳列,並應有防止污染之措施及設備,且備有清潔之夾子及盛物籃(盤)供顧客選購使用。[十九(一)]—烘培業
2018-11-20
冷凍(藏)食品貯存或陳列於冷凍(藏)櫃內時,不得超越最大裝載線。[十八(四)]
2018-11-20
販賣業者不得任意改變製造業者原來設定之食品保存溫度條件。[十八(一)]
2018-11-20
販賣貯存作業中應定期檢查產品之標示或貯存狀態,有異狀時,應立即處理,確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品質及衛生。[十七(八)]
2018-11-20
食品之熱藏 (高溫貯存),以溫度應保持在攝氏60℃上。[十七(三)]
2018-11-20
應依食品製造業者設定之產品保存溫度條件進行物流作業。[十六(八)]
2018-11-20
低溫食品理貨及裝卸貨,應在攝氏15℃以下之場所進行。[十六(七)]
2018-11-20
貯存過程中,應定期檢查,並確實記錄;有異狀時,應立即處理,確保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品質及衛生。[十六(五)]
2018-11-20
不同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作業場所,應分別設置或予以適當區隔,並有足夠之空間,以供搬運。[十六(一)]
2018-11-20
應訂定物流管制標準作業程序,並據以執行[十六]
2018-11-20
對產品申訴案件和成品回收及其處理應作成紀錄。[八(一)、八(二)]
2018-11-20
運輸車輛應保持清潔衛生及空氣流通。裝載低溫食品前,運輸車輛之廂體應能確保食品維持有效保溫狀態及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劇烈之溫度或濕度變動、撞擊及車內積水等。[七(一)、七(三)、七(四)]
2018-11-20
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倉庫,應分別設置。倉庫內物品應分類貯放於棧板、貨架上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直接放置地面,並保持整潔及良好通風,有造成污染之虞的物品或包裝材料,應有防止交叉污染之措施。倉儲作業應遵行先進先出原則,並在保存期限內使用。若需溫溼度管制者,應建立管制方法與基準。確實執行並記錄之。[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
2018-11-20
清潔劑、消毒劑、病媒防治藥劑及其他有毒化學物質,應符合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方得使用,存放於固定場所,且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及記錄其用量。清潔、清洗和消毒用機具應有專用場所妥善保管。[五(三)1、五(三)3、五(三)5、五(四)4]
2018-11-20
冷凍食品之品溫應保持在攝氏負十八度以下;冷藏食品之品溫應保持在攝氏七度以下凍結點以上。冷凍(庫)櫃、冷藏(庫)櫃應定期除霜,保持清潔。並應於明顯處設置溫度指示器,予以適當記錄。[四(三)]
2018-11-20
食品從業人員工作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飲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之行為。[五(一)6]
2018-11-20
食品作業人員,工作時應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鞋),以防異物落入食品中,必要時應戴口罩。與食品直接接觸者不得蓄留指甲、塗抹指甲油及佩戴飾物等,並不得使塗抹於肌膚上之化粧品或藥品等污染食品或食品接觸面。[五(一)4]
2018-11-20
食品從業人員於從業期間應接受衛生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相關機構所辦之衛生講習或訓練。[五(一)10]
2018-11-20
新進從業人員應先經衛生醫療機構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僱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乙次。在經醫師診斷為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傷寒或有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其罹患或感染期間,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五(一)1、五(一)3](人數___人;體檢時間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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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112-03-01 10:53
資料維護: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