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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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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標題
發布科室
2018-11-19
運輸車輛應保持清潔衛生及空氣流通。裝載低溫食品前,運輸車輛之廂體應能確保食品維持有效保溫狀態及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劇烈之溫度或濕度變動、撞擊及車內積水等。[七(一)、七(三)、七(四)]
管理員
2018-11-19
對產品申訴案件和成品回收及其處理應作成紀錄。[八(一)、八(二)]
管理員
2018-11-19
使用之原材料應符合相關食品衛生標準或規定,並可追溯來源且之相關資料或紀錄。原材料有農藥、重金屬或其他毒素等污染之虞時,應確認其安全性或含量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後方可使用。[九(一)、九(五)]
管理員
2018-11-19
原材料進貨時,應經驗收程序,驗收不合格者應明確標示,並適當處理,免遭誤用。暫存時,應避免污染半成品或成品。冷凍原料解凍時,應在能防止品質劣化,原料使用應依先進先出原則,並在保存期限內使用。[九(二)、九(三)、九(四)]
管理員
2018-11-19
食品添加物應設專櫃貯放,由專人負責管理,並以專冊登錄使用之種類、字號、進貨量、使用量及存量。使用時,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格標準」之規定,且應建立重複檢核制度,並作成紀錄。[九(六)、九(十三)]
管理員
2018-11-19
食品製造業應對成品回收之處理,訂定回收及處理計畫書,並據以執行。[十一]
管理員
2018-11-19
建立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或資料庫至少應保存5年。[十二]
管理員
2018-11-19
食品製程規劃應符合衛生安全原則。食品不得與地面直接接觸及或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止金屬或其他外來雜物混入食品中)。[九(七)、九(九)、九(十)]
管理員
2018-11-19
製程中需溫溼度、酸鹼值、水活性、壓力、流速或時間等管制者,應建立相關管制方法與基準,並作成記錄。[九(十二)]
管理員
2018-11-19
成品為包裝食品者,其成分應確實標示。[九(十八)]
管理員
2018-11-19
不得回收使用之器具、容器及包裝;得回收使用之器具、容器及包裝應以適當方式清潔、消毒,必要時應經有效殺菌處理。[九(十五)]
管理員
2018-11-19
每批成品應確認其品保後,使得出貨;確認不合格者,應訂定適當處理程序。每批成品銷售應有相關文件或紀錄。[九(十六)、九(十九)]
管理員
2018-11-19
製程與品質管制如有異常現象時,應建立矯正與防止再發生措施,並作成紀錄。[九(十七)]
管理員
2018-11-19
應就檢驗中可能產生之生物性、物理性及化學性污染源,建立有效管制措施,並確實執行。[十(四)]
管理員
2018-11-19
設有檢驗場所者,應具有足夠檢驗測量器或記錄儀,應能發揮功能且須準確,並定期校正。供進行品質管制及衛生管理相關之檢驗工作;必要時,得委託具公信力之研究或檢驗機構代為檢驗。設有微生物檢驗場所者,應與其他檢驗場所適當隔離。[十(一)、十(二)、十(三)]
管理員
2018-11-19
應訂定相關衛生管理、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倉儲管制、運輸管制、產品申訴、成品回收管制、檢驗與量測之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保存相關處理紀錄,並據以執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三、十五、十五(四)]
管理員
2018-11-19
成品應留樣保存至有效日期,必要時,應作保存性試驗;其有效日期之訂定,應有合理之依據。[十五(二)、十五(三)]
管理員
2018-11-19
製備時段內,廚房之進貨作業及人員進出應有適當之管制[二十六(十)]
管理員
2018-11-19
製備之菜餚,應於適當之溫度分類貯存及供應,並應有防塵、防蟲等貯放食品及餐具之衛生設施。[二十六(五)]
管理員
2018-11-19
使用之竹製、木製筷子或其他免洗餐具,限用畢即行丟棄。共桌分食之場所應提供分食專用之匙、筷、叉。[二十六(二)]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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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112-03-01 10:53
資料維護:管理員